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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与和财产转让的区别?

 08-02 21:57  悬赏 0  发布者:有疑问的法律……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16)
对于动产来说,赠与财产和财产转让有什么区别?赠与的情况下,接受者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如果需要缴税,申请缴税者是赠与者还是接受者呢?
请对着每个问号,详细回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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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8月02日 22时49分
赠与财产只要是赠与人真实意思表示,赠与是有效的,那么赠与财产原则上不得撤销。对于财产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赠与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应按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的规定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申请缴税者是接受者。
我的补充: 2014-08-03 09:57
赠与原则是无偿的,财产转让原则是有偿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2 22:51
赠与是财产转让的一种形式。定性为偶然所得需缴个税。受赠人缴税。
回复时间: 2014-08-02 22:56
1赠予是无偿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2接受者交纳契税
我的补充: 2014-08-02 22:57
所得税受赠者承担
回复时间: 2014-08-02 23:48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赠与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回复时间: 2014-08-03 07:46
转让可能是收费的,赠与是无偿的。获得赠与大额财产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般是受赠者交税。
回复时间: 2014-08-03 08:14
赠与一般是无偿的,转让是有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8-03 08:54
你好,赠予一般是无偿的,转让一般都会有对价。财产转让税率较高,赠予税率低一些,一般是受赠人缴纳税费
回复时间: 2014-08-03 09:45
1、赠与一般是无偿的(但是可以附条件),转让一般是有偿的,(无偿转让实质就是赠与);2、我们国家没有赠与税,动产赠与没有税费,也没有个人所得税;
回复时间: 2014-08-03 10:27
赠与是无偿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我国没有赠与税
回复时间: 2014-08-03 13:10
赠与是财产转让的一种形式。
回复时间: 2014-08-03 14:35
你好:广义的转让财产包括赠与、买卖。买卖是有偿的,由卖方缴纳个人所得税;赠与是有偿的,有受赠方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复时间: 2014-08-03 15:45
赠与没有对价,转让一般有对价。赠与情况下,接受赠与人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赠与人无需纳税。
回复时间: 2014-08-03 16:07
赠与行为属于转让行为的一种,赠与合法有效的话,产生动产所有权变更的效力,赠与行为属于无偿转让行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所说的财产转让行为应该是指有偿转让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出让方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复时间: 2014-08-03 17:13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赠与是民间“送”的意思,是不需要支付对价,也就是不收钱的。而转让也就是民间所说的买卖,买卖是需要支付对价,也就是需要收取相应的钱或者财物;
    2、我国现目前还没有收取动产的赠与税。
回复时间: 2014-08-03 18:14
你好!对你的提问,答复如下:
     1、赠与财产和财产转让有什么区别:赠与是无偿的,受赠人不需要支付赠与财产价值的对价;财产转让是有偿的,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给卖方的关系;
     2、赠与情形下,对于接受赠与一方是属于偶然所得,按照规定是需要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第六项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3、买卖合同关系中,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是接受货款的一方(也就是出卖人一方)。而赠与关系中,原则上是由受赠与人(不是赠与人)支付个人所得税。
    希望对你的提问有所帮助,并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4 08:59
答:1、主要区别:是否支付对价;2、不;3、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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