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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七个月续签劳动合同

广东 08-03 18:07  悬赏 0  发布者:173156……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2013年已签到2013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从2013年12月31日至今年七月未继签合同,在7月25日公司要求补签今年的合同,在签的时候都没写上日期!要是辞职我们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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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3 18:18
单位不与你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追问:

我现在已经签了那份补签的那份合同,但在签的时候公司和我自己的都没写上日期,要是我个人提出辞职是不是公司不需支付对我的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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