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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同学照在qq空间以他肖像卖原味内裤袜询问法律道歉弥补方式

江苏-镇江 08-03 21:15  悬赏 0  发布者:oho-xi……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是名大学生,当事人拥有两个qq号,一个大号一个小号,大号为正常交友号码,好友列表中有同学院的受害人同学,故有权限进入其空间。小号q龄2年,于2012年建立,事发前基本不太使用,没有侵犯受害者。
在2014年3月,由于当时经济较为拮据,偶然在网上看到帖子说有一个群体是原味党,喜欢帅哥美女们穿过的原味的二手内裤袜子等产品。于是在3月底用小号搜到一些和原味相关的qq群。加群后发现很多人对卖家的相貌比较在意,又发现大号中范琦同学经常上传一些自拍照片,且相貌俊逸,于是在3月25日起就盗用了他空间的生活自拍照放入当事人qq小号空间自称是受害人本人,qq昵称为“篮球男乐乐”来卖一些运动以后的原味内裤袜子。其间为了展示一些内裤袜子商品,当事人穿戴了相应货品拍了一些内裤、球服和袜子的特写,没有将受害人头像移花接木在这些展示照片上,所有展示的物品照都由当事人自己穿戴并且没有任何头像,只是有人咨询到会称是受害人穿戴过的,没有发出本人不穿戴内裤的裸照和受害人的裸露照片。期间当事人一再发状态说明此qq号不交友不视频卖家不是原味党是正常的直男,只卖运动后的二手原味产品其他意图勿扰。在空间和交易环节也都没有透露受害人真实姓名和qq联系方式等,也没有进行其他方面的交易。
截止到7月30日共上传受害人的生活自拍照8张左右,以受害人头像卖出物品6笔左右,涉案金额在500元以下,买家主要以给当事人话费充值卡的充值卡号为主要购买渠道,交易双方也都是你情我愿,所购物品都按买家要求发出,买家也都收到。受害人在7月30日进入空间发现照片被盗用,并在qq上质问当事人,当事人意识到错误也想立即对受害人停止侵害,在第一时间删除了空间所有照片,更改昵称为“永远退出”,并在qq上发出签名声明“此号一直不是本人照片,盗用其他同学,请大家不要信以为真,永远不再卖此类东西,不再此圈,此号作废”。并于次日删除了qq号中所有的联系人和群组,不再与此圈有任何瓜葛。
受害人于7月31中午找到当事人面谈,当事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道歉,并向受害人保证以后不会再做类似事情,请求以实际行动弥补受害人,希望当事人能看在同学情上给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随后当事人再次通过人人网发消息给受害人致歉请求原谅补偿和改过自新机会。
此前学校部分学生通过qq附近的人搜到过此空间,于是告之受害人女友受害人行为不当不是好学生,给受害人感情带来困扰。也有是原味圈的学生用其他交友软件向受害人表示好感被受害人拒绝。受害人为还自己清白,在人人网上发表文章,文章将当事人相关空间照片截图和侵犯自身肖像权的行为作出了说明,并让同学分享还校园清净和自身清白,希望以法律手段来维权,没有指明当事人姓名,目前已有5000多阅读量。
当事人心存歉意,对受害人发表日志的行为表示理解支持,虽然已经删除所有好友和群组,为了进一步消除对受害人的影响,在qq空间再次认错道歉,写了《本人对在本号曾今做出的行为再次声明和道歉》。当事人并设置权限拒绝加入新的好友,承诺不再登陆此qq,等3个月此账号自动作废。

受害人说先考研以后再看心情起诉我,请问我现在想委托律师写正式道歉函给他并提出给予经济补偿,我这种方式算自首吗?律师写的道歉函具有法律效益吗? 因为也不是刑事案件也不好向派出所自首什么。请问我还能做些什么弥补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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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3 21:29
建议依法解除这些行为,删除掉,不要继续做这类行为。
追问:

律师您好,我已经第一时间删除并向当事人道歉,他还是半年后考完研说要起诉我,我就想不如先自己委托律师做正式道歉函并在函中提出经济补偿,请问我这样做有用吗

回答:

可以协商,但是不要被对方要挟骗钱了,可以写份协议书,双方依法签订。

追问:

对方没有提出经济赔偿,比较在乎正式道歉,也一直要我自首,可是这事又立不了案,我就想委托律师写正式道歉函,现在就想咨询这个道歉函是不是在法律上算我是主动认错的?以后即便他再起诉我也算我已经道歉过,是有法律效益的。

回答:

是相当于你主动认错的。

追问:

再次麻烦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赔多少钱合适

回答:

那要看你们双方协商了。多少都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8-03 21:40
直接解除这些行为,删除掉,不要继续做了。
追问:

律师您好,我已经第一时间删除并向当事人道歉,他还是半年后考完研说要起诉我,我就想不如先自己委托律师做正式道歉函并在函中提出经济补偿,对方没有提出经济赔偿,比较在乎正式道歉,也一直要我自首,可是这事又立不了案,我就想委托律师写正式道歉函,现在就想咨询这个道歉函是不是在法律上算我是主动认错的?以后即便他再起诉我也算我已经道歉过,是有法律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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