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保忠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相关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福建 08-04 14:49  悬赏 0  发布者:善良中国人 给我留言  回答:(3)
前两天我家人被打了,到派出所报案,当时派出所以出事的所在地有举办活动,当事人不方便叫过来做笔录,第两天我们有问派出所调查的进展如何,派出所以当时手上有个案件的嫌疑人被逮捕,正在处理这个事情。其二,我家人去做法医鉴定,法医鉴定中心的人说需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才可以,在此之前派出所的人有知道我们要做法医鉴定且鉴定的地址都是派出所提供的,以上派出所的两种做法是否合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4 14:54
这是不合法的
追问:

律师,您好。能否可以告诉我们不合法的依据吗?

回复时间: 2014-08-04 16:43
不合法,可以要求制作笔录并委托伤情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8-05 09:49
派出所的做法不合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宁夏银川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3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405
辽宁 沈阳
人气:10927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