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复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牟金海  章泽龙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案件送到检察院中途被公安部门审理队压下来了是不是符合法律规范?

 03-18 09:22  悬赏 5  发布者:hao12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闸北区 回答:(4)
一个案件立案后,然后刑警把案件往检察院送,后来又告诉当事人案件到了审理大队后,觉得不符合要求——犯罪故意不够,就没到检察院了,就口头告诉当事人这么个结果,这样是不是符合法律规范。案件是发生在上海的,如果不符合是不是有相应法律法规条文可参考。
问题补充:我想请问:审理队有权利把案件压下来吗?如果不能,有没有相应法规可提供给我。是不是每个地区有不同情况,我咨询了相应律师从业二十多年从来没碰到过这种情况,由审理队把案件压下来的闻所未闻,我现在希望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3月19日 07时43分
你所说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压下来,那么侦查的期限两个月到了没有。等等情况都不明。建议与律师当面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嗯!谢谢了,现在我还在外地,等到上海再来处理这件事。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18 13:51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09-03-18 22:33
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处理的呢?建议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09-03-19 10:28
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4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240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58
辽宁 大连
人气:11490
重庆 沙坪坝
人气:46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