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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江西-南昌市 11-27 20:18  悬赏 30  发布者:136270……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名货车司机。对方于高速公路追尾我。对方全责。事故处理之后。我们任然在协商赔偿问题,请问我可以向对方要哪些赔偿
问题补充:
务工费的标准是多少。有具体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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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6 14:18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回复时间: 2010-11-26 15:25
你所说的情况不详细,你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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