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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山东-青岛 11-26 17:26  悬赏 20  发布者:VbH4184 回答:(5)
我姨与姨夫均健在,4年前在其它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位老人将房产立遗嘱给小儿子并公正(房子现没过户)。现我姨感到对其他子女不公平,想对以前立的遗嘱作废,但我姨夫和他小儿子不配合。问题(1):我姨能否要回属于自己那一半房产?问题(2)可以的话,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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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6 17:28
前面的遗嘱不用废除,去重新作张遗嘱就可以了。他们处分自己的财产,不需要任何同意。
回复时间: 2010-11-26 17:31
可以的,重新再作一份遗嘱并公正或直接过户给其他的子女。
回复时间: 2010-11-26 18:26
要想改变现在的遗嘱,必须的在公正一份遗嘱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0-11-27 08:54
你好!你姨如房产没过户,可以撤销原遗嘱。
回复时间: 2010-11-29 14:32
你好  你姨和你姨夫直接去公证处再立一份遗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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