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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算法

陕西-西安 08-06 19:43  悬赏 20  发布者:gcn163 给我留言  回答:(4)
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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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6 19:48
这是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8-06 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4-08-06 21:5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39
您好,1.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3.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8-08 20:34
1、误工费,在工伤中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的长短和伤害部位和程度有关,停工留薪期工资和受伤前待遇一样的。停工留薪期长短直接关系受伤后的工资数额。一般来说每个省份都有关于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分类目录,您可以对照查一下时间长短。2、陪护费,在工伤中称为护理费,护理费主要依据护理人员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或者按照当地聘请护工收入计算。护理时间是工伤中存在争议的话题。3、营养费,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很多法院不支持,但有的法院支持营养费。所以对于这项一般可以协商或调解确定,而且数额一般不会很高。4、工伤的赔偿项目在您提的三项中,都是次要的,其他诸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和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依赖,这些才是主要的。5、您的信息内容太少,例如受伤部位、伤势程度、做了什么手术、受伤前月均工资多少、缴费工资多少等等信息,您没有透露,故无法展开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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