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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算不算悔婚

 08-06 21:48  悬赏 0  发布者:yy7483……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铜仁 回答:(37)
我和我男友在一起3年多了 这次他爸爸得肺癌去世 他家里人叫我戴孝 而且碑上也打了我的名字 我也戴孝了 改口叫爸爸了 他妈妈还和我爸爸说3个月后就结婚 现在他妈妈说我身孕有问题不同意反悔了 我身体有问题他家里人都知道的我并没有隐瞒 他家里还是叫我戴孝 现在他家里又拿身孕来说事 意思不同意 想就这样算了 我想问他们这样算不算悔婚 我可不可以要求他们赔偿 这样也有毁我个人名誉 我家里人以后怎么面对别人 别人又会怎么讨论我家里
问题补充:
我应该怎么处理悔婚可以除去不说 但是他们这样不是有毁我名誉吗?这事情传出去 我以后怎么嫁人 别人知道怎么会接受一个为别人戴孝的媳妇 还了叫别人爸爸 当初他妈妈自己答应 我才想既然都答应我爸爸说结婚 我就说既然要结婚了就没好计较的 才过1.2天就开始反悔了 说这说那 如果这样都不算有毁我名誉 那怎么才是有毁名誉 我当初也反对说不能戴这个孝 他家里人说什么 大家以后都是一家人  如果这样都不算有毁名誉 那我就真的不知道怎么样才是有毁名誉 不毁名誉了 我戴孝 他们要求我改口这些有很多人都到 如果说没有其他外人就几个人也就算了 问题是那天那么多人 这样别人会怎么来说我议论我 别人用什么的眼光来看我 有什么的言语来讨论我  人言可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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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8月07日 08时51分
您好,属于悔婚。但是双方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只是属于同居关系。可以与对方就同居关系共同财产协议分割,但是无法要求赔偿的。
我的补充: 2014-08-07 08:58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如果只是同居关系,那么没有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有句话说的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属于耍流氓,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是无法要求对方赔偿的。您这种情况也不属于侵犯名誉权,所以,积极与对方沟通,看对方是否能够给与补偿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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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7 03:03
算是悔婚,可以要求赔偿
追问:

胡律师你好 这种赔偿多少?

回复时间: 2014-08-07 08:49
属于悔婚,但不能要求赔偿,可以要求将你的名字从碑上去除。
追问:

这种要什么情况下才叫赔偿 这样不是有毁我名誉吗

回答:

不是毁坏你名誉行为,属于你自愿的行为。

追问:

我当初不同意 是他家里人说没什么的 3个月后就结婚

回答:

这没法说清楚,而且婚姻自由,只要不领证,都有选择权。

追问:

意思就这样算了

回答:

只能要求将你的名字从碑上去除。如确实没有经你同意,而且他们拒绝去除的,你可以起诉索赔。

追问:

我只能认栽了???

回答:

是的,你们之间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如你男朋友爱你且愿意和你结婚,你们完全可以结婚,任何人无权干涉你们的婚姻自由。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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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8-07 08:53
婚姻自由,是否结婚由你俩说了算,男方也不同意结婚的,算男方悔婚。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孩子要不要由女方决定,女方要的,男方要承担生产费用、社会抚养费、孩子抚养费;女方不要的,男方要承担流产费用。

没有赔偿,也不涉及名誉侵权,既然婚恋自由,你和你家人不要想太多,只要你自己不当回事,没有人把这当回事的。
追问:

我只是觉得他妈妈太过分了 这样伤害我 我当初说没有结婚不戴这个孝 他说什么3个月后就结婚有什么 现在家里人又这样 不就是利用我还去世的一个人心愿吗

回答:

男的同意结婚就行,如果男的也不同意,是没有办法登记结婚的。
至于不结婚的后续处理,见以上答复,谢谢。

追问:

男朋友要和我在一起 就是他妈妈没同意反对 我又没有对不起他妈妈 还对我使脸色

回答:

结不结婚,你俩拿主意就行,在结不结婚这事上,其他人都是外人。

回复时间: 2014-08-07 08:55
你所说情况很同情你,但按照法律规定,结婚以登记为结婚必备条件,你说的上述行为仅仅是传统风俗意义上的婚姻风俗,不受法律保护,捆绑不成夫妻,建议你不必强求,强求无幸福。对你所作所为,男方反悔后你可以要求适当赔偿,是合乎情理和法理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陈可以诉讼维权,但不建议过于执着。
回复时间: 2014-08-07 08:56
你好 即使是悔婚的话 你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如果小孩出生 小孩的抚养费对方要支付 否则医院支付的费用 误工费 护理费 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方也要支付
回复时间: 2014-08-07 08:56
算悔婚,但悔婚没有赔偿。有对你的名誉造成侵害的,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05
没有登记,不构成结婚。 完全不必要在悔婚上说事, 可以从姓名权及名誉权上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06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如果只是同居关系,那么没有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有句话说的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属于耍流氓,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是无法要求对方赔偿的。您这种情况也不属于侵犯名誉权,所以,积极与对方沟通,看对方是否能够给与补偿吧。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09
协商处理。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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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8-07 09:13
没有登记结婚,都只是同居关系,法律很难保护。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18
你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是结婚,只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23
你好,婚姻自由,法律不保护同居的关系,法律对悔婚没有规制,至于他们要求你所做的,你已经同意,也说不上诋毁你的名义,建议你积极与对方沟通,尽量让对方补偿一些,把你的名字从墓碑上去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26
是悔婚。但是这不是法律概念。由此 对方无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无需赔偿的。也没有名誉损失赔偿。依法如有身体伤害 才可以要求赔偿。不过 你可以尽力协调。争取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26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提供分析如下,供参考:
    1.属于悔婚行为,但是由于你们之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此,如果要求损害赔偿的话可能得不到法律支持。对于你们同居期间的财产,可按共同财产处理。
    2.可要求他们把您的名字从碑上去掉。
    3.由于您已有身孕,建议先协商解决。在我国,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干涉的。虽然男方的母亲说不同意,但主要还是是男方的意思,建议先好好沟通下,弄清楚缘由。
    4.若对方有损害您名誉的行为,协商不成可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33
法律上只要没有结婚登记,就不是法律上认可的婚姻关系,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34
这种情况算悔婚。不知道你们订婚的时候有没有彩礼之类的,因为如果是同居在一起3年的话,彩礼是不能退的。
结婚是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婚姻只能算同居关系,双方随时可以要求中止这种关系。
你的情况非常同情,可能是他们家里人认为你不能为他们家传宗接代,想换人。这个在农村地区对女方是十分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如果你和男友感情很好,完全可以继续在一起,完成结婚手续。婚姻自由,不受家长的干涉
碑上刻字和戴孝的行为,不够成对你名誉的毁坏,如果你不同意,可以要求把名字铲除。
建议两家还是坐下来协商,毕竟不是现在才知道你的身体状况。多说一些好听的话,他母亲会接受你的。赔钱都弥补不了分手带来的创伤,实际上也是两败俱伤。
祝你们和好如初,也祝你们幸福。
回复时间: 2014-08-07 10:02
因为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建议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婚姻自由,他人不得干涉,建议你和男方好好沟通。如果对方侵犯你的名誉权,你可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等。
回复时间: 2014-08-07 10:28
建议跟你男友一起尽量说服男方父母吧,争取幸福最重要。
回复时间: 2014-08-07 10:29
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只属于同居关系,其它问题建议协商沟通。
回复时间: 2014-08-07 10:38
1、男方家属于悔婚,你可以不退彩礼;2、和男朋友在一起三年,应该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实,男朋友的父亲去世,你同意戴孝,后他们不同意结婚,不构对你的名誉侵权。不能要求赔偿,可以要求你的名字从墓碑上清除。3、朋友是自己找的,戴孝是你自己同意的,路是自己走的,不要怕别人怎么说怎么看,要向前看,走自己的路,追求自己的幸福。4、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回复时间: 2014-08-07 11:09
算是悔婚,但不能够要求赔偿嘛,是你自愿的行为
回复时间: 2014-08-07 11:22
属于同居关系。可以与对方就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孩子等方面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8-07 11:34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分开来说
1、个人认为不属于悔婚,你们根本就没有婚姻,证明叫悔婚,不知道你们之间有无婚约,也就是有些地方说的定婚,如果有,可以解除;
2、至于诋毁名义,首先诋毁的意思是无中生有,编造虚假的言辞,在你们的这个事件中,应该不存在这个问题;
3、你为他爸爸披麻戴孝,并在碑文上写下你的名字,是以你们结婚为目的的,如今目的没有达到,属于违约,对于因此造成的后果,应该由对方承担,结合各地的风俗民情,你可用要求更换碑文,赔偿精神损失的。
个人见解,如果采纳,请给与评价,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8-07 12:16
你说了这么多,没有涉及正题,关键是你男友的态度,他对你们的关系,你们的感情怎么看。
回复时间: 2014-08-07 14:19
你好,这种情况下,属于悔婚,但是婚约在大陆地区没有法律约束力,没有办法要求对方赔偿。至于墓碑上的名字,建议协商除去,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情。
回复时间: 2014-08-07 14:44
侮辱和诽谤也是毁坏名誉,这种情况不构成对你名誉的侵害,不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8-07 19:09
不属于悔婚,结婚自由,强扭的瓜不甜,可以请求删除墓碑上的名字,要求对方给与你一定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8-07 22:29
您好,属于悔婚。但是双方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只是属于同居关系。可以与对方就同居关系共同财产协议分割,但是无法要求赔偿的。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如果只是同居关系,那么没有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有句话说的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属于耍流氓,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是无法要求对方赔偿的。您这种情况也不属于侵犯名誉权,所以,积极与对方沟通,看对方是否能够给与补偿吧。
回复时间: 2014-08-08 07:29
答:是悔婚,但是,其他问题是你多虑啦。
回复时间: 2014-08-08 13:07
不受法律保护,不能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8-08 14:23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如果只是同居关系,那么没有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有句话说的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属于耍流氓,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是无法要求对方赔偿的。您这种情况也不属于侵犯名誉权,所以,积极与对方沟通,看对方是否能够给与补偿吧。
回复时间: 2014-08-09 11:35
先追回被骗款项,其它事情放缓,撤销案件的可能不大
回复时间: 2014-08-09 14:10
算是悔婚,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8-09 23:15
你好:是的,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8-11 13:23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的。
追问:

是不是起诉 需要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8-11 13:28
属于悔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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