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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结案问题

四川-成都 08-07 21:41  悬赏 30  发布者:lingbi…… 给我留言  回答:(5)
伤者经医院同意出院了却以要修养为由不去交警队结案该怎么办?伤者修养期间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报销吗?
问题补充:
我可以要求伤者完全康复了再出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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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7 22:52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不要着急,修养期间依法应赔偿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回复时间: 2014-08-07 23:1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的问题是现目前大多数全责方或者主责方面临的问题,建议收集好你所垫付的每一笔款项的票据,可以在对方起诉你时向法院主张该费用或者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
回复时间: 2014-08-08 10:36
你好,你可以拒绝支付不合理的住院费用。
回复时间: 2014-08-08 10:52
不合理的费用是可以拒绝的。
回复时间: 2014-08-08 16:00
你好,不合理的费用,对方和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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