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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1私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112M2,土地总面积为280M2,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

江西-南昌市 08-08 15:34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购买1私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112M2,土地总面积为280M2,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建筑时间是1974年。在办理过户手续中去地税部门缴费,地税局裁定说此房屋为非普通标准住宅,(其原因是容积率小于1.0.)不能享受任何税收政策优惠,现在按其所谓规定我需交税费为:营业税及附加5.56%+个人所得税1%+契税4%=10.56%。但是按相关法规所定义普通标准住宅的标准为:住宅小区的容积率大于1,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44M2以及成交价低于市场价1.2倍内。其地税部门认定我屋非普通的理由就是容积率。那么容积率同时应该建立在住宅小区内的建筑屋的前提下,我所购买房屋属于民用私人的单栋单层旧房,何来小区之说呢?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正确,我应该怎么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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