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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分割和继承

 08-09 16:52  悬赏 20  发布者:177970……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州 回答:(9)
1983父亲和2个兄弟集资建了一栋3层楼的房产产权是我父亲名字(每层面积大概60m)
1987年父亲兄弟3人内部手写了一份协议书(有3人签字盖章)分配了1-3层的造价,注明4层平台只能给我盖1件房(未注明面积)剩下的平台部分为公共所有。
我在4层盖了1面积为22m的房(有合法手续产权归我父亲所有)剩余平台部分我自己出钱搭盖起来,搭盖过程中其他人也无异议(无产权属于违章搭盖),从第4层建成(包括违章搭盖部分)至今都是我在居住和使用,其他人也无异议。
90年代父亲及其2兄弟陆续过世
2001年3月做了一份正规的公证书 我母亲把我父亲名下房产进行分割。其中1-3层(每层60M)归我父亲兄弟的子女所有(和我父亲无直系关系),4层20M归我所有(其中4层违章搭盖部分无明确说明归属)
2001年6月又做了一份正规的公证书 我父亲的子女放弃继承权 父亲的房产由我妈妈继承。

父亲及母亲过世前未留下任何遗嘱

现在遇到拆迁,第4层违章搭盖部分(大概40m)纳入了航拍,所有面积都纳入产权。
这处4层楼总面积240m的房产目前产权依然是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由于我母亲也已经过世目前我是父亲唯一的继承人,拆迁所有手续也只要我签字。

由于内部协商无果,1-3层我父亲兄弟的子女说我只能得到第4层的20m,其余40m违章搭盖部分是在原来公共平台部分内,为1-3层共同所有。
并且拆迁有效期最后一日拆迁办进行最后协调依然无果 拆迁办表示如果有效期内不签字直接推到法院,将失去所有的拆迁优惠补偿(包括违章搭盖的部分也不予以承认)。我父亲兄弟的子女依然不为所动,最后我在拆迁办的授意之下签了合法的拆迁协议(保住了所有的优惠补偿和违章搭盖部分也全部得到承认)
现在由于我父亲兄弟的子女不肯搬出该处房产,拆迁办无法完成收房封签,要将他们告上法院,由于我属于连带关系也被牵扯其中。我现在是签了拆迁协议既拿不到拆迁款也没有选房号。

现在有几个问题不太明白


1,1987年父亲和兄弟2人内部手写的协议书(有3人签字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2001年的2份公证书由于签订时间的关系,我母亲3月份把我父亲的房产分割了,而后在6月份才继承了我父亲的房产,这种情况下2份公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1987年那份协议书和2001的2份公证书同时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法律上应该按照哪份执行?
4,2001年3月的公证书 其中4层违章搭盖部分无明确说明归属权,能否用这公证书推翻1987年手写的协议书中4层剩下的平台部分为公共所有?
5, 1份内部手写协议书和2份正规公证书之间是否有相互制约作用?
6,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 法律上我是否能得到我自己第4层应有的所有60m面积(包括违章搭盖纳入航拍的)?

我只想得到属于自己的第4层所有的面积(包括违章搭盖纳入航拍的)
问题补充:
发现新问题 
1987年的手写协议书上没有我父亲的签名盖章。只有我父亲2个兄弟和我已经过世的哥哥的签名盖章,请问现在这份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协议当时我父亲和我哥哥均未过世)
2001年6月的公证书 我父亲的子女放弃继承权 父亲的房产由我母亲继承。
这份公证书只是内容上如此描述,并无我母亲和我父亲继承人的签名和盖章。
这种情况下结合01年3月的分割公证书又要怎么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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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8月09日 17时59分
1、87年协议如果是1-3层造价分配协议,房产属于你父亲个人所有,按照1-3层造价分配协议给他们退款和利息。2、87 协议如果是对你父名下房产的分配所有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房产属于你父亲和二个兄弟按照协议共同共有,第四层22米属于你所有,其他部分你们四家共有;3、01年3月公证书如果是按照‘87 年房产所有分配协议进行处分公证,有效,也确认了87 协议的效力;4、01年6月公证是你父亲的(87协议分得所有的房产部分)父母共同财产房产一半归 你母亲所有,如果你父亲的子女都同意,公证书有效,你父母的房产属于你母亲个人所有;5、根据上述材料分析;a、该房产应该按照87 协议和二个公证书依法分配分割;b、你只能得到你的22平方米。共有部门属于四家共同分配;c、当然你父母的遗产部分也有你一份的(按照继承人数均分)。
追问:

1987年的协议只写明3兄弟抽签决定楼层(无具体注明谁是哪一层)。
另外还注明1层造价26%,2层造价37%,3层造价37%。总造价款要在约定时间交收。从1987年至我父亲过世后该3层房产都是我父亲的名字(无其他2兄弟名字)。2001年公证分割和继承后各楼层没有各自办理房产证,顾我母亲死后该3层房产的产权又变回我父亲一个人名字。
另外,2001年3月的公证书我母亲把我父亲的房产分割掉了。可是2001年6月的公证书我才放弃继承我父亲遗产由我母亲继承。
时间上我母亲先分割后继承,我母亲3月还没继承我父亲的遗产,怎么能把我父亲的遗产分割掉呢?

回答:

1、87协议抽签决定楼层,足以证明,该房产是,兄弟三人的共同财产。2、既然是抽签决定楼层,应该肯定有结果,无需注明楼层,在以后的实际居住生活中,可以注明抽签结果吧!3、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不一定就是他的财产,87协议和房产的产生变化实际使用情况可以证明是三兄弟和你的共同财产。4、01、3月公证书不是你母亲把你爸爸的房产分割了,是在你公证形式确认承认和落实87协议的内容。以上只是我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也不一定对,也没有看到协议,公证书,更不了解该房产的历史沿革和真实情况,请谅解。

追问:

感谢解答。辛苦了

回答:

不用客气,祝你好运。

追问:

发现个新问题
1987年的手写协议书上没有我父亲的签名盖章。只有我父亲2个兄弟和我已经过世的哥哥的签名盖章,请问现在这份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协议当时我父亲和我哥哥均未过世)

回答:

那可就没有法律效力了。87 协议无效,01.3月公证书也没有法律效力的;按照房产登记,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01,。6月的公证书有效,房产是你母亲的财产,你们都可以继承的。。

追问:

01年6月的公证书 我父亲的子女放弃继承权 父亲的房产由我母亲继承。
这份公证书只是内容上如此描述,并无我母亲和我父亲继承人的签名和盖章。
这种情况下结合01年3月的分割公证书又要怎么理解呢?

回答:

1、你说“2001年6月又做了一份正规的公证书 我父亲的子女放弃继承权 父亲的房产由我妈妈继承。”我理解你父亲已经去世了,所以你父亲的子女才放弃继承权;你们放弃继承权不需要你母亲签字,但是你们不签字,是没有法律效力的;2、01年3月公证书,是对87 协议的确认和补充,如果87 协议你父亲没有签字,是无效的;01.3月你父亲不在了,谁在确认87 协议都是无效的没有意义的。3、01.3和01.6的协议是不同性质的公证书;他们之间不存在结合问题;01.3公证书是对你父亲名下房产的确认或者分配,01.6月是继承公证书。

追问:

可能是我表达能力有限 简单点说 这处3层楼(后我加盖+违章搭盖,变为4 层楼)的房产所有面积,虽然当初是我父亲及其兄弟集资建造,但从始至终都是我父亲的名字。从两份公证书时间顺序上,父亲过世后母亲先分割了这处4层房产,而后才继承了这处4层房产。由于母亲分割这处4层房产后各楼层没有后续跟进办理各自对应的房产证(因为当时父亲已经去世,办理房产证需要父亲签名,所以就不了了之),所以我母亲过世后,这处4层房产的全部归属权又回到我父亲名下。因为拆迁办只认这处房产的法人是谁,我是父亲唯一继承人,所以只需要我签字就有效。我也没有想侵占1-3楼他人房产的想法,只是想得到属于我自己4层的所有部分,如果4层多余部分我不违章搭盖,没有纳入航拍,那1-3层也不可能分到这里面的面积或补偿了。 我只是想有这些情况和法律文件的基础上,有没可能推翻或者否定1987年协议中4层我只能盖1间其余部分为公共所有 这部分内容。毕竟我自己出钱出力盖的,过程中其他人也无异议,破房子住了20多年,遇到拆迁谢天谢地还纳入了航拍,到头来还要拿出来给他们分

回答:

1、不是又回到了你父亲名下,应该是至始至终,都在你父亲名下;2、你父亲没有签字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3、你的情况是;要么房产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要么就是87 协议有效房产属于你父亲兄弟和你共同所有,你只有22平方米的所有权。不可能出现1-3层谁的都可以,第四层全部是你的情况(航拍和所有权无关)4、87 协议如果你父亲签字不能推翻,没有签字没有法律效力。5、所有权和出钱出力无关。

追问:

我父亲不识字不会写字,(就算不识字协议上也没有我父亲的手印)这个可以作为87协议上没有我父亲签名的理由吗?

回答:

不可以,传统习惯,不会写字也要按印 的,没有签字也没有按印,无效。不可以作为87 协议有效的理由。

追问:

明白了 感谢您的耐心解答

回答:

不客气,你也可以带着有关材料和当地律师面谈,分析处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9 18:16
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8-09 18:28
1、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2、公证书均具有法律效力。
3、两份公证书并不矛盾。一份是分割房产,另一份是继承房产。分割时已经将你父亲与他2兄弟的产权分清;属于你父亲的那份,全部由你母亲继承。
4、4楼违章搭建法律上并不认可所有权(只承认财产利益),从法律上讲违章搭建的利益属于4个楼层共有。不需要来推翻。
5、手写协议与公证书不符的,以公证书为准。
6、违章搭建的成本由4个楼层均摊,利益也是大家共享。
综上,如果您向法院起诉,要求单独享有违章搭建的40平拆迁补偿,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建议您与他们坐下来,基本亲情的纽带,共同协商解决。
追问:

2001年3月的公证书我母亲把我父亲的房产分割掉了。可是2001年6月的公证书我才放弃继承我父亲遗产由我母亲继承。
时间上我母亲先分割后继承,我母亲3月还没继承我父亲的遗产,怎么能把我父亲的遗产分割掉呢?
1987年的手写协议书上明确指出我只能加盖第4层中的一间,剩余部分为公共所有。而2001的分割公证书上认定了第4层我拥有20m,没有明确指出剩余部分为公共所有。这种情况下现在第 4层剩余部分的归属问题要依据哪一份文件执行

回答:

因为没看到公证书的内容,从您的陈述看,第一份公证书的分割,其实是你母亲代表您已经去世的父亲,对财产作出的分配,并不涉及你父亲份额的继承。

对于剩余部分,哪一份都不能在法律上执行,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追问:

发现个新问题
1987年的手写协议书上没有我父亲的签名盖章。只有我父亲2个兄弟和我已经过世的哥哥的签名盖章,请问现在这份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协议当时我父亲和我哥哥均未过世)

回答:

你哥哥代理你父亲签订的这份协议,从法律上讲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由本人,即你父亲的认可方能生效。但你父亲已经去世了,协议书的效力认定需要综合全部情况来考虑,不同的法官可能会做出不同的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8-09 19:29
协商或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8-09 20:15
还是直接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为好,以便更好的分析解答。
追问:

好的 多谢 我语言表达可能也不是很准确 只是想周末先咨询下

回复时间: 2014-08-10 14:25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由于该三层房产为你父亲兄弟三人共同投资建设,那么该三层加一层房产原完全属于你父亲兄弟三人的共同共有财产,另你所加盖的一层房屋的22平米为你的财产;
    2、1987年的协议有效,虽然是内部协议,但是针对的是该栋房产而设,只要是当时他们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属于有效协议,虽然没有你父亲签字,但是当时你父亲已经出资,那么可以推定你兄长获得你父亲的授权,你兄长可以代表其签字,这就属于有效;
    3、01年的公证书部分无效,因为你母亲无权处分你父亲的房产,只有你母亲全部获得你父亲的遗产份额以后才能够完全有效,至少你母亲处分不属于她应当继承的份额部分无效,但是,01年6月你母亲获得了全部的遗产份额,那么可以推定你母亲当时的处分为有效,因为其在后来获得了该房产的全部权利,包括处分权,所以该两份公证书相联系就能够使两份公证书均为有效;
    4、你只能单独获得你所建设的22平米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等权利,4层另外的部分权利应当由全体所有人共同享有;
    5、根据你以上的描述,虽然不清楚当时你父亲兄弟三人投资的份额是多少,那么本律师分析认为,该整栋房产上的拆迁权利应当有你父亲兄弟三人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也是是说一至三层的拆迁补偿款等权利应当由你父亲兄弟三人均分(然后由各自的相应的继承人继承),第四层当中的权利由你获得22平米的权利,然后其他部分的拆迁权利减去你所投资搭建的简易房的投入(这部分搭建简易房屋的资金应当由你获得)后由你父亲兄弟三人均分(然后由各自的相应的继承人继承),这是最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法,不然你们将走上诉讼的道路,那么相应的钱款都用到打官司上面,你们最终获得的权利或者权益就会大大的缩水;
    6、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都说清楚明白,而且好的方面和不好的方面都讲清楚,这样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的协议,才能不损害任何人一方的利益。
    根据你们达成的一致协议找到拆迁办,共同选房和共同拿取拆迁补偿和赔偿款,这样对谁都好,不会造成以后的后遗症。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01年6月的公证书 我父亲的子女放弃继承权 父亲的房产由我母亲继承。
这份公证书只是内容上如此描述,并无我母亲和我父亲继承人的签名和盖章。
这种情况下结合01年3月的分割公证书又要怎么理解呢?

回答:

公证书并不需要你父母亲签名,只需要公证处进行公证后进行盖章。内容方面视为对01年3月份的公证书中的内容的追认,这样这几份材料都相应的属于有效的东西。既然你对这些材料都有相应的疑问,而我们都无法看到你的材料,建议你拿上材料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当面讨论。

回复时间: 2014-08-10 15:13
协议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8-10 16:27
1,1987年的协议书是产权来源的基础性文件。
    2,2001年的2份公证书之间如果不存在冲突,都是有效的。如果有冲突,后一份的效力大于前一份。
    3,假如1987年那份协议书和2001的2份公证书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按照后一份执行。
    4,2001年3月的公证书中4层违章搭盖部分无明确说明归属权,则该公证书的效力不及于此部分房产。此部分房产应当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办理,是有财产利益的。
    5,手写协议书是基础,合法的公证书有强制执行力。
    6,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你可以主张第4层应有的面积。
    愿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8-1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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