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王远洋  吴健弘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房产纠纷

山东-临沂 11-27 17:36  悬赏 5  发布者:Yua6773 回答:(1)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是调解,但是当时南方没有拿出借条给我们看,只是说他有借条有证据而已,没有当面给我们看。没有给我们鉴定的借条能作为证据用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8 17:49
该借条必须经过你们当庭质证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您对借条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以申请法院对借条的中的笔迹和出具日期进行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河南周口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8267
广东 广州
人气:3917987
重庆 沙坪坝
人气:405
湖北 襄阳
人气:44386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160
广东 深圳
人气:2078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