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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辽宁-沈阳 08-11 18:37  悬赏 0  发布者:李红朝 给我留言  回答:(4)
新车被一个货车从前面撞了对方全责,正在送修,修理费目前还没给清,我想咨询一下,对方是否还应当有相应的赔偿,因为是才买8个月的新车。被撞后我的车有损坏,那么我的车也相应有贬值,对方是否应该有赔偿?我应当怎么去办?还有,我的车是有全险的,我的保险对我有什么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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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1 18:39
这是可以按照保险合同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8-11 18:40
法律没有规定贬值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8-11 18:43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8-12 13:53
你好,目前沈阳地区对于车辆价值贬损的鉴定尚未开展,所以在无法确定你的损失的情况下很难得到支持,唯一可行的就是起诉到法院,由法官裁决。你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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