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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私人住宅(现为华侨)楼下已经营超市10多年, 现在政府拆迁,可否获得门面补偿?

 08-12 07:16  悬赏 30  发布者:ffang1…… 给我留言  回答:(3)
城市私人住宅 (户主全家为外籍华人华侨))楼下已经营超市10多年, 营业执照,所有手续齐全。土地证,房产证,契税证全部齐全。当初10多年前决定开超市时,房产局的相关部门说,土地证虽然显示的是住宅用地,但是因为是我们自己的私房不是商品房, 所以不需要更改土地用途,只要营业执照齐全什么的, 就算门面。现在面临政府拆迁,我们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可以获得门面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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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2 09:00
你好!
可以要求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8-12 09:40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2)周转补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拆迁中存在巨大利益的,建议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争取,以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8-12 10:15
有营业执照等证据,就应当给与营业损失、搬迁费等补偿,协商不成,可以聘请律师通过诉讼、复议等方式维权详情可致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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