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朱建宇  李仁红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强拆老人们六年的家,现在停水停电三亚

海南-三亚 08-12 08:05  悬赏 0  发布者:心净如水80……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4年8月4日三亚市吉阳镇政府和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报上刊登“限期拆除搬迁通告”,通告中认定荔枝苑小区的3栋楼为违法建筑房屋,要拆除,要求业主于2014年8月6日前搬离,逾期不搬将采取强制措施处置,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自负。荔枝苑小区有170多户外地的业主,现有长住有50多户老人。老人们看到该通告后,万分焦虑,并对通告的内容很不理解。我们都是向河北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交了购房款买的房子,入住了六年了,竟然是违法建筑。政府没有惩治开发商,却给住户下通告,房子是开发商建的我们并不知道这是违法建筑,我们是严重的受害者!
  政府现在说荔枝苑小区是违建,违法建筑也要有合理证据的。如果起初被告之是违法建筑,我们决不,决不这样冒险。倘若真是违建,为什么政府相关部门不在初建之时就制止,一开始打地基的时候怎么就没人管呢?既然是违建,为什么等到建成出售给购房者了,才来拆呢?既然是违建,水电部门不得向违章建筑提供水电,开发商建了3年的房,难道没用水电?住户还交了6年的水电费。
  荔枝苑小区“被违建”,政府难道没有责任吗,从2008年至2014年整整六年其间,这么大规模的建筑,其建设历程至少在三年以上,足足三年多啊,“执政”部门为何不制止,也无任何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其陆续建成的违法建筑,销售过程中,“执政”部门仍然不作为,我们上当受骗支付了买房的血汗钱任开发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捲走了丰厚的利润后,再来拆除。该小区的广大业主不仅要问,这其中是否存在官商勾结鱼肉百姓的腐败行为?2008年河北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三亚市田独镇(吉阳镇的前称)荔枝沟居民委员会签订了“新农村建设合作方案”,村民把宅基地高价卖给开发商收了钱,村委会收了管理费,盖了章和按了手压!政府现在认为是违法买卖土地,那么买卖宅基地地的时候怎么不做声,层层的收好处!现在建好了房子已经入住6年了,政府来强拆了,让村民把地卖了钱收了,再拆外地人有血汗钱购买房子,不应因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最后唯一只让老百姓损害的、受苦。让用血汗钱买房子的业主受到损害,我们是普通最底层的普通百姓呀。荔枝苑小区在建设之初,甚至略有苗头时,能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棒喝”与制止,恐怕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糟糕的局面。如加强监管,责令停止建设并拆除,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又怎能上开发商的当呢?也不会有今天我们和政府谁都不愿看到的这种局面。
  购买荔枝苑业主主要是生活并不富裕普通最底层的普通百姓,有位居社会最底层的拾荒者,他们用尽了辛辛苦苦积攒的全部积蓄和血汗钱购买能为他们遮风避雨的房子,唯一的赖以生存的住所,如果将他们的房子拆了,他们去哪里生活?有的是疾病缠身的内陆老人,为了来三亚养病用内地老家卖房子的钱买的此房,现已有多位老人因拆房的事病倒住进了医院,如果将他们的房子拆了,这无疑是要了他们我们的命啊!购房者大多都是老人,攒了一辈子钱,就为了养老,过个安定的晚年,有很多都是卖了原来家里的房子才买的。有的是孩子为了让父母能享受天伦之乐,勒紧裤腰带,省吃俭用掏钱为父母买的。他们在在荔枝苑生活已居住了6年了。

  不拆不得人心, 请问拆了入住了六年的房就得人心了?得谁的心?政府和开发商的心吗?政府拆除的不仅仅是楼房,是哪些最底层的普通百姓的心血,拆除房子的同时,也拆除了他们对政府的信任!
  强拆荔枝苑小区,如果拆了,符合三亚市60多万人的利益,我想我们不反对,但是如果拆了是为了建立政府威信,或者为了个别利益集团的利益,用百姓的血汗钱在为他们的书写政绩,那我们想这样的政府也太没有智慧了。俗话说:人无常人,熟能无过;知错能改,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现在政府强调要以人为本,是不是更应该要考虑一下人民百姓的实情,习主席经常强调,凡是涉及群众重大利益问题,必须与群众商量解决!执法局不与我们商量,就强令拆除,将使许多人流落街头,这不仅违反习主席的群众路线,而且违法。
  荔枝苑房子已建成入住既成事实多年,荔枝苑房子位于荔枝沟村中,被村民的房子所包围,不是规划路,不是规划的政府工程,因为我们不知情的他们的违法行为导致最终房子被拆掉,会使我们普通老百姓无家可归和血本无回,会使我们普通老百姓走投无路和无法生活的,我们相信政府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我们相信政府会以情以法以理来处理好这个问题,维护我们的利益。
  三亚市吉阳镇荔枝苑小区的业主挥泪群谏
  王红 15120992254 廖少雅 13807535656 
  肖敏 13307607349 王德山 13199179392
  徐珩 13845007251 朱化蛟13895756430
  苏秀芹 13633662297 孙悦群18846937871
  李楠13945091002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2 09:02
您好!
可以要求赔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您应该享受部分的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8-12 09:15
这是违法的可以要求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8-12 09:37
你好,建议诉讼解决。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2)周转补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拆迁中存在巨大利益的,建议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争取,以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4
广西 柳州
人气:7042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