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罗雨晴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一定要退回多付利息吗

浙江-杭州 08-12 12:36  悬赏 5  发布者:lxy李堃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2年9月我借给一人3万,自愿出具了借条和约定利息月息3分,每月付息。付到2013年12月后再也没付过利息。经多次催要,他都说没钱,分文未付。现起诉法院,法官说要我退回那一年多超出银行利率4倍的利息。最多按1.86。到现在2年了,还按半年内的利率。一定要退回多付利息吗?为啥还按半年内的利率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2 15:53
法官现在是再给你们调解阶段吧
追问:

不是,在开庭时说的。被告没出庭,他说要么这麽判,要么自己去要。以前多付的利息。从本钱里扣。3分-1.86=1.14%*30000=342*16个月,要退5472元,2014年1月份后的利息也要按24528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福建莆田
广西南宁
山西太原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34
广西 柳州
人气:71057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514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3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71
江苏 无锡
人气:513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