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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维权被打致残,打人者为党员逍遥法外

湖南-湘潭 08-12 22:23  悬赏 0  发布者:xuesha…… 给我留言  回答:(1)
老父亲因不愿自家良田被非法侵占,被村里一年轻人(党员)打伤了(一只耳朵失聪,一只眼睛几乎失明),法医鉴定轻微伤,这能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吗?
问题补充:
事件描述:2014年4月28日8:10左右,湘潭县,梅林桥镇白云乡尖岗村围墙组60多岁的老汉周湘贤(以下简称周老汉)为了保护自家的一亩良田不被非法侵占,被同村30多岁的村民周勇及其弟弟周俊(两兄弟均为中共党员)纠结黑社会性质人员殴打,周勇用铁锹从周老汉头上猛然砸下,铁锹木柄当场都打断了,周老汉出血昏迷,头部血肉模糊,不醒人世。 
周老汉是尖岗村围墙组地地道道的农民,子女都常年在湘潭市区打工,周老汉平时独居乡间,以耕种几亩水田为生,平时养鸡养鸭种点小菜,勤劳耕作但家庭条件依然十分清苦。同村的中共党员周勇在湘潭是一家手机专卖店的老板,周勇弟弟周俊,早年当兵现已退伍。周氏兄弟父亲早年在外包揽工程家产颇为丰厚。周勇母亲是典型的农民,一生都是胡搅蛮缠人见人怕,是当地有名的泼妇。周勇兄弟二人自幼听从母亲教唆,慢慢学会了胡搅蛮缠。早年周勇父亲通过金钱收买等方式,并通过关系运作使小小年纪的周勇和其弟弟周俊,20多岁摇身一变都成了中共党员。可以说,周勇就是依靠其父亲的金钱作基础,潜移默化了母亲的撒泼,慢慢学会了胡搅蛮缠,与弟弟周俊在社会上纠集了一些狐朋狗友,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的暴力倾向。
2013年下半年,湘潭县计划修建通往尖岗村的公路,村民多年的梦想马上就要实现,为此当地人还踊跃为修路捐款。由于地处山区,为了节约原本就十分有限的建造成本,规划的公路直接以乡间土路为路基修建水泥路。周勇家本来远离村道,但为了自家方便硬是要公路改道,周勇兄弟及其母亲要求将新修公路绕道至自己家门口。如果满足了他们的要求,村道会绕道数公里,同时整条道路将会蜿蜒曲折,高低起伏数公里,会造成新路行车不便,村里必须为此多承担数万方的土石方挖掘费用和新增道路铺设费用。
本来修路资金就紧张,村民因此全都反对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本来周勇家的这个要求就是一个笑话,但周勇母亲提着菜刀挡住推土机硬是不让施工,逼迫新公路按照自己家的要求改道。鉴于周勇家三个党员(周勇兄弟及其弟媳都为中共党员)的特珠身份,村委村领导为了所谓的选票,挨不过周勇母亲的胡搅蛮缠,居然还是同意了周勇母亲的这种无理要求。这里必须说明一下,尖岗村的村委村领导在处理这个事情上是相当的糊涂。当然我无法最终判断村委村领导答应让公路改道的真实原因到底是惧怕村妇,还是因为周勇两兄弟做了其他的什么工作。总之,村委村领导答应公路改道是完全违反工作原则的,这也为后来发展成恶性伤人事件埋下了伏笔。
总之,自从公路改道,数公里道路蜿蜒曲折高高低低,横着看是W形,侧着看是M形。公路修成了洋肠道,村道建成了迷宫,这应当是湘潭县村道修建史上的笑话。这就是我们尖岗村委村领导的工作成绩,我们的领导干部被周勇家卖拐了,成就了这一朵朵奇葩。
周老汉家的宅基地和良田刚好处在原来的土路和周勇家之间。周勇家逼迫公路改道后,公路建设要占用周老汉家的宅基地,要占用周老汉家的良田。村领导告诉周老汉,任何人都必须为村公路的建设让路。周老汉毕竟是一个老好人,为了早日修通公路,他息事宁人不敢得罪村委村领导。周老汉家的宅基地和晒谷坪被挖掉了一大块,耕地被公路给占了,周老汉的好几亩良田变成了土石方堆场,周老汉的儿子在田里培育的大量香樟树苗被土石方埋了。而所有的这一切,村里居然没有给周老汉任何补偿。
2014年初,公路基本修好了。周勇家还不满足,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韪,要在村公路和自己家院子间修建一条近百米的私家水泥路。这条私家路又要占用周老汉的良田,这一次,周老汉已经感觉到自己被人愚弄了,他已经无路可退。4月28日大清早,周勇全家出动开始修路。当时周勇和其弟弟周俊在修路时先作了充分的准备,一方面请来工人现场施工,另一方面又纠集几十个社会闲散人员(疑似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站在工地旁边助阵。周老汉为了保护自己家的良田,到施工现场与周勇的母亲理论。周母当面撒泼打滚,喊叫说周老汉打人了。周勇兄弟带头从旁边冲过来,众多的黑社会性质人员一起殴打周老汉。周勇自己从路基操起铁锹直接砸向周老汉的头。当时铁锹的木柄都直接打断了,周老汉浑身是血,倒地昏迷,头部血肉模糊。(以上情况引述自周老汉及乡邻叙述)
伤人后,周勇兄弟第一时间不是救人,而是马上再打电话邀请另一帮黑社会性质人员过来现场,因为他们担心周老汉亲友收到消息后问罪。据乡邻们讲当时场面很大,看来周勇、周俊两兄弟在社会上还是很有势力。后来周勇见周老汉一直昏迷怕闹出人命才打派出所电话报警。周老汉的儿子闻讯后拼命赶回村里,顾不上其他的,先把奄奄一息的周老汉用车拉回湘潭中医院治疗。派出所来人后,周勇恶人先告状,说周老汉打了他的母亲。派出所民警只是要求各自送各自的老人去医院治疗了事,没有作其他任何处理。
周老汉住院后检查脑部受伤大量出血,耳膜破裂,眼角膜出血,目前听力、视力受损已经致残,仍在治疗之中。经过三个多月的治疗,周老汉最终还是因外伤导致神经受损,一只耳朵失聪,一只眼睛几乎失明,法医鉴定轻微伤。
在这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周勇兄弟凭借自己的党员身份及雄厚的经济能力,到处托人找关系,不许村民为周老汉作证,村民都知道得罪这家人是出不了门的,所以也都不敢给周老汉作证。不但如此,还反诬陷周老汉伤了他母亲骨折,周老汉的家人怀疑其母亲为保儿子采取的自残导致骨折,其母亲几年前相同位置曾骨折过。
请问,至此,周老汉怎样为自己寻求公正的处理?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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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2 22:34
你方轻微伤,可以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无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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