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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在集资,这是非法集资还是民间借贷呀?

天津-红挢区 08-13 22:45  悬赏 50  发布者:420152……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们公司前几天和光大银行在公司内部说办个高收益保本理财业务,一年期的,收益率9%吧,由公司支付,收益用奖金的形式两次发放给员工,到期还本,最低3万起,问理由,公司领导说是光大银行长期为公司提供贷款,为了保持良好的银企往来才配合光大银行办理这个业务的,我想问问这是非法集资吗,还是民间借贷?
问题补充:
这次集资全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那么要是非法集资的话,我要不要打110报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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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3 22:59
你好,2010年最高法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机关从中国经济实践中,归纳出更现实的执法标准。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在“四个169817条件”基础上,最高法还列举了10种具体的非法集资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假直接投资项目。比如,在房产界中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以代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例如,之前,营口东华集团以发展养殖蚂蚁为名,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近30亿元。
  第二类是假间接投资。比如,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第三类,就是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所以,民间借贷古已有之,向亲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没“非法集资”一说。但是,一旦通过现代媒体广而告之,个人吸收存款的对象超过30人以上,就可视为非法吸收存款。我国刑法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二者区别在于,后者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且是以非法占有(包括卷款潜逃、个人挥霍)集资款为目的。
追问:

我看了看,那么这不是非法集资啦?

回答:

应该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14-08-14 06:16
具体需要看证据
追问:

证据要怎么收集,偷偷拍下文件的照片行吗?

回答:

还需要看证明力

回复时间: 2014-08-13 22:49
答:不是非法集资,是揽储。
追问:

揽储是非法的吗?

回答:

答:不是,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追问:

谢谢,那这种行为不是经济犯罪,那报警也没用吗?

回答:

答: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4-08-13 23:21
你好:是的,违法的
追问:

是诈骗吗?

回复时间: 2014-08-14 08:00
你好,具体需看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8-14 09:06
是否刑事案件要由公安部门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8-26 11:16
你好:行为不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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