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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湖南 08-14 19:25  悬赏 10  发布者:sadyy 给我留言  回答:(2)
父亲送差不多半个月前开一面包车撞到一横穿马路步速较快的老人,没有逃逸,及时报警并且送到医院治疗,现在恢复得还行,情况较为稳定。事故发生后所有的费用都由我父亲垫付,已经差不多打给对方7,8万了,但是对方只给我们3,4万的医疗费用发票,说其他费用,他们家里在医院的停车费,餐饮费都往里面扣。但是我家能借到的钱都借到了。老人的儿女一直在催我家给他们打钱,态度很恶劣,因为他们都是做生意或者当官的,很有关系,但是他们说他们不会垫付一分钱,还威胁我爸爸说他们家认识很多社会上的小弟们。交通责任认定书也还没出来,我们家很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难道不能垫付吗?最后的赔偿金额是双方协议还是交警部门说的?
问题补充:
我很难过,我怕他们对我父亲做出什么事情,希望你们能帮帮我。爸爸当时开车是去送货。车子已经入了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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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4 19:39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这是站在他们的角度说的啊

回复时间: 2014-08-15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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