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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新疆-伊犁 08-15 21:41  悬赏 30  发布者:vbn715 给我留言  回答:(1)
今天在一小区门口与一辆逆行电动车发生碰撞,当时我车速很慢,经过路口时我也观察了,确定没有行人及车辆才继续前进,但从我右侧(逆行方向)驶来一电动车,当时我没看清经过,下车后我仔细检查我的车及电动车,发现电动车前保险杠有一绺车漆,我的右侧大灯上方有掉漆。应该说是对方撞上我的车,但是他非要说是我撞的他,交警来了说我付主要责任,(没经历过)。当时签了事故鉴定书,然后我带当事人去医院检查,拍片。医生检查后说没什么大碍,擦点碘酒之类的就行了。对方不愿意,非要住院,后又转急诊,医生说不用住院,开了药。全部都是我个人垫付,我和他们协商私了,他们说要我付给他误工费及修理费。当时我没同意,后咨询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同意赔付,但是我电话联系对方,对方拒绝签订赔偿责任书。我怕他一直拖延我,不知道如何解决,求解。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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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5 21:44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现在问题是我是所谓“肇事方”,对方拒绝签订赔偿责任书。再者,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我占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对方也有责任,既然他向我索要电动车的修理费,请问我是否也可以向他索要我的车辆维修,折旧费用?(按照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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