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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夫妻婚后财产,A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将房产以买卖的形式,卖给与前任生育的亲生骨肉。

天津 08-17 08:56  悬赏 10  发布者:fij213 给我留言  回答:(9)
房产交易:夫妻婚后财产,A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将房产以买卖的形式,卖给与前任生育的亲生骨肉。
      但A没有跟自己的亲生骨肉说明,自己还没有离婚,这是婚后财产,就进行了买卖。房管局也通过了。

请问这种房产买卖,成立吗?

在不知“A没有离婚就买卖婚后财产”的情况下,完成了房产买卖,A的亲生骨肉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需要取证证明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房产买卖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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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8 16:01
可以起诉撤销
回复时间: 2014-08-17 09:03
作为不同意出卖那方可以主张撤销买卖
回复时间: 2014-08-17 09:08
现任配偶有权向法院起诉撤销买卖行为。
回复时间: 2014-08-17 10:09
可以起诉撤销
回复时间: 2014-08-17 12:45
法定时限内撤销
追问:

张老师您好,请指导我一下,这种房产买卖,要追究的话,法定时限是多少呢?

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4-08-17 14:30
如果支付了正常对价,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如果是无偿取得则有一定问题。
追问:

刘老师您好,请指点我一下,什么是“正常对价”?

房产的买卖全程都是在房管局办理的,房管局经过正常的手续办理,通过了。如果买卖价格不正常,房管局无法通过。是这个意思吗???

谢谢您!!!

回答:

以市场价格交易,确实支付对价经过资金监管程序即可。

追问:

感谢刘老师,这房产交易的价格虽然不是当时的市场价格,但也正常的通过了房管局所有手续(如果价格低的离谱,非善意取得,房管局当场会表示不通过,无法交易)。

当时还没有“网络签房屋买卖合同”的程序,是直接在房管局交易大厅现金交易的。不知道算不算没有经过“资金监管程序”?是否可以追究这笔房产交易无效?


感谢您帮助!!!

回答:

如果进入诉讼程序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8-17 14:58
你好:1/合同成立。2/买方非善意取得。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回复时间: 2014-08-17 19:02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
回复时间: 2014-08-18 10:25
买卖合同成立,如非善意取得,对方可主张无效.
追问:

谢老师您好,请问,什么是“非善意取得”?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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