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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拆迁户纠纷

河南-许昌 08-18 12:28  悬赏 0  发布者:yangya……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合同中为土地租赁方乙方)在村里租赁了张某、刘某、赵某3家(合同中为土地持有方统称为甲方)共两亩耕地自建停车场(合同签订后地面全部做了硬化且建有住房、围墙等设施)。土地租赁期为15年,租赁期到2010年12月30日截止,签有合同。其中合同内容为到期后乙方所建设施归属权归乙方,土地所有权归甲方。到期后如果甲方仍向外租赁土地,乙方有优先使用权,乙方如不再租赁,甲方才可以向其他人租赁,如甲方不再继续向外租赁土地甲方要自己耕种,乙方给与甲方每亩500元地面还耕费或不付还耕费给与甲方恢复耕地。如果对建筑物变卖出售款项归乙方所有,甲方按百分之三十提取。
在2010年6月份(还在土地租赁合同期内)由于这片土地有开发商要开发。当时开发商和我村村干部、我及我家亲戚一起现场参加对我们的停车场进行了丈量记录数据并绘图(图纸留在开发商处,我们自己只做了简单的草稿记录,之后从开发商处索要了图纸复印件并有开发商一负责人签字)。丈量之后的几天我们就对场地高出地面的设施(围墙、部分房子、水池等)进行了拆除。拆除之后去向开发商要赔偿款,开发商说如果你们要场地赔偿款必须得经村大队干部签字才能领,当时村大队干部不签字,原因是村干部说由于甲方土地所有人对开发商给与的土地赔偿不满意仍一直在协商,导致我们的场地赔偿款一直得不到赔付。就这样一直拖,直到后来拖到已过合同土地租赁期限,仍未领到赔偿款,以致后来过了土地租赁期村大队干部不签字又说是甲方几家不同意我们领赔偿款说我们合同已到期,没法让我们领赔偿款,就这样一直拖着没有领到赔偿款。(合同期租赁期内时我曾几次和甲方协商,开始他们说反正我的土地不卖,你的场地我不管,开发商只要给你钱,我们不管。开发商说只要村干部签字就赔偿,但是就是村干部不同意签字,导致一直向后拖。)
现在多数土地及地面建筑所有人已进行了土地、建筑物的出让并已得到赔偿,但仍有少数土地所有人在协商,其中包括我们曾租赁的甲方3家的土地还没有解决。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由于这样一拖再拖导致现租赁期已过三年多,当时在租赁期要到之前我曾去给甲方续租用土地合同甲方决定不愿意再续合同。现我们的场地已拆除,只留有硬化的场地及杂乱的拆除现场,直到现一直闲置。因为甲方不同意续合同,合同终止。之前因为协商领赔偿款的事我们双方关系已闹僵无法再协商。现在已过合同租赁期,我们仍然没有领到赔偿款。
还有几件事情我想说一下,是听村里人说的。
一、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我能看出、也听村干部透漏,甲方3家想着既然合同已到期已越期3年多,3年多里没有给与甲方任何费用,认为我之前租赁其土地所建的建筑物场地等的赔偿款应归他们所有,所以一直不同意。这属于非法占有吗?(我认为我在合同期内已经经开发商丈量并拆除已卖给开发商了,我不应该再承担费用的支付。)
二、之后因为村干部都知道我的场地占用土地合同已到期,听村里人说我的场地赔偿款村干部已经签字伙同他人未通知我本人已从开发商处领出使用了。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
三、还有我的场地里的三件平房,之前已经丈量过的(开发商、村大队干部、我及我亲戚都在现场参与了),开发商提供的图纸上也有这几间房子。在拆除时我将门窗给拆除了,之后嫌扒房子太费事经中间人李某介绍我将这三间平房的砖和楼板卖给了甲方3人中的张某(留有介绍中间人写的文字证明内容明确只将3间房子的砖和楼板卖给张某,总计张某付款900元,并附有中间人李某的签字和手印),后来张某又装了一套破门和窗户给开发商说是自己地里盖得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和几个村干部再次对其丈量,村里签字并套取了赔偿款,之后才对3间房子进行了拆除。因这三间房在张某地里占的多一点,也占了一点另外两家的地,据说张某把赔偿款也分了一点给了其他两家。因为我认为之前我的场地在村干部及开发商的参与下已丈量过,我认为已经卖与开发商(有开发商提供的图纸和签字)。所以听说后我也没有过问张某利用3间房子再次向开发商套取赔偿款。
现在就是这个情况。我想请问贵律师。现在合同已到期,建筑物等我所建的东西的赔偿款还归我所有吗,包括那3间平房的赔偿款?之前在我所租赁的合同期内,经开发商、村大队干部在场开发商已对我的场地进行了丈量绘图(我留有开发商提供的复印的场地绘图并签有开发商一负责人的签字),并且在合同期内我对我的场地高出地面的设施已进行了拆除。算是已经卖给开发商了吗?如果我的场地已卖给开发商事实不成立,那从合同到期到现在我所建的场地还属于我吗?由此产生的场地占用土地损失应该由谁来支付?因为开发商要开发这片地导致我不能再续约租赁土地,以致合同到期,场地已拆除,却迟迟无法领不到赔偿款,我还能要回赔偿款吗?我该怎么办?
我认为导致这样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开发商要开发这里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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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8 13:08
问题复杂,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8-18 14:14
您好!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8-18 14:08
你好,问题过于复杂。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征收过程中蕴含着巨大的利益,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8-21 08:55
在合同期内遇到搬迁,地上物和停产待业损失,甲方推迟到合同期仍未达成补偿协议的,上述补偿不变,详情可电话询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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