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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东菏泽鄄城的,现在面临超生处罚,我和我老婆均为农村户口

河南-郑州 08-19 13:0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山东菏泽鄄城的,现在面临超生处罚,我和我老婆均为农村户口,爱人无工作,我们应缴纳多少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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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9 13:27
应是社会抚养费,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回复时间: 2014-08-19 13:58
具体请询问计生办
回复时间: 2014-08-19 13:23
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8-19 14:00
你好,具体请咨询计生办
回复时间: 2014-08-19 14:01
你好,具体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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