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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政府招标中官员的违法行为

江苏-南京 11-30 22:58  悬赏 25  发布者:公民权益 给我留言  回答:(2)
政府某部门招标,发布中标结果后,有人提出中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经查证属实。理应取消中标人资格,然后根据评标顺序,由第二名中标。但某局领导坚持要协调,不取消弄虚作假的原中标人的资格。提出两个方案,一是都不中标,明年再协商;二是重新组织招标。请问,这样做是否违法。现在第二中标人要求取代原第一中标人,或取中标权力。这个要求合法么,可否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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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2-10 21:37
第二中标人要求取代原第一中标人,获取中标。
第二中标人的这个要求合法么,可能得到满足,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废标重新招标采购。 
回复时间: 2010-12-01 09:58
如果查证属实,应该组织重新招标,取消第一中标人资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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