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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的土地出让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河北-廊坊 08-24 10:00  悬赏 0  发布者:sj1234…… 给我留言  回答:(1)
2000年,某国有股份制企业(拥有自己的国有土地证)与我企业签订了50年的土地出让协议,(我企业法人为该国有股份制企业的员工)出让的土地用于我企业新建厂房发展并安置了部分原国有股份制企业的员工就业;2005年,某开发商收购了原国有股份制企业的股权,收购时未曾就我企业存在的土地出让一事作出解决,2013年,开发商自己开发楼盘牵扯到我企业正在用的土地,开发商要求我企业搬迁,只提出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并给出适当的搬迁费用,同时指出我企业与原国有股份制企业签订的土地出让协议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我想请教一下律师,这个问题在法律层面应该怎么确定我企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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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4 10:07
据你所述,首先,某国有股份制企业与你企业签订的出让土地协议是有效的;其次,根据买卖不破坏租赁的原则,你企业可以在协议签订的期限内继续使用协议约定的土地。建议先通过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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