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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到十月二号满三周,孩子应判给谁

安徽-淮北 08-25 09:18  悬赏 0  发布者:邹圆圆 给我留言  回答:(8)
孩子到十月二号满三周,女方没有工作因房子要求离婚,男方有正式工作,稳定收入,请问法院会把孩子判给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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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5 09:27
这是可以给女方的
追问:

您的意思是说满了三周就会判给男方吗

回复时间: 2014-08-25 09:27
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判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0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8-25 09:40
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8-25 15:07
判给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
回复时间: 2014-08-25 20:51
是可以给女方的
回复时间: 2014-08-25 09:40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回复时间: 2014-08-25 10:20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
如果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行为,需要收集证据,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多分财产。
孩子不满两周岁,抚养权归女方;孩子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遵循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决定孩子抚养权,孩子满十周岁,一般需要征求孩子意见。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固定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8-25 21:22
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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