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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相关遗产问题

福建-福州 08-25 11:37  悬赏 20  发布者:chrze 给我留言  回答:(1)
20年前我家进行了拆迁安置,拆迁前房屋为公房,承租为我奶奶(爷爷早已过世)
父亲一辈有5男1女,拆迁时除了我父亲与一位叔叔与奶奶同住外,其他均已分家另住。
回迁拆成两户,并由我家出资增了平方,并在合同中与拆迁办约定回迁后可以以我父亲与叔叔名义办理房产证。
但回迁后因为开发商手续问题,多年不能办理房产证,当可以办理时奶奶已经过世无遗嘱,相关部门要求按照奶奶名字办理。(此外数年前似乎有政策房产不能全部写子女名字,防止老人无家可归)
目前有长辈坚持其继承权利,不愿签字放弃

作为房屋实际出资人,以及一直以来控制人与居住人。我与叔叔两家应如何合法的获得房屋的合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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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5 11:44
按法定继承其他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追问:

这没错,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存在问题了。
但是从情理上来说他们不应当来主张这个权利。
另外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开发商没有拖延相关手续的话,也不会造成我家现在的情况。

可以说早年拆迁的时候就约定过这两套房子的归属,但是被相关手续拖延导致无效,变为继承局面

这种情况下怎样能尽量主张自身的合理权益?

回答:

你好,可以尽量收集你爸和你叔出资及照顾老人等等证据,和他们协商解决,不行可以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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