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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了第三者法律应该怎么判

 08-26 14:11  悬赏 0  发布者:无根的水 给我留言  回答:(2)
嫂子提出离婚因为双方感情不和我哥哥离开家两年没有管过孩子也没见过孩子这两年我哥哥和另外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现在我嫂子要拿第三者说事我想问嫂子拿这个第三者能做出什么文章呢能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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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8-26 14:28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婚内夫或妻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8-26 14:59
如果你哥哥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重婚 , 属于婚姻过错方,你嫂子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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