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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方提出变更女儿抚养权

贵州-遵义 12-01 15:00  悬赏 20  发布者:xiayub……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你好,我与妻子于今年6月份协议离婚,原因妻子责怪是我长期在外工作,无法照顾到家庭。孩子判给我抚养,其余的财产也协议进行分割。我由于长期在外,便将4岁孩子留在家里。由退休的母亲代为照管。我们的家庭脚很不错,孩子在一家人的照顾下过得很好,孩子的母亲每周末也会时不时的探望。如今孩子的妈妈说我不在家照顾不到孩子,提出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请问,我能保住孩子的抚养权吗?我不需要她支付半分抚养费,只需要孩子的抚养权。
谢谢。
问题补充:
原文中“我们的家庭脚很不错,”实为“家庭条件不错”。应该说无论从经济条件还是对孩子的关爱程度上,对孩子的成长都是很有保障的。而且不限制孩子母亲探望孩子,甚至接孩子过去小住一两天。只是有时候确实因为孩子身体原因不方便接过去,才会与孩子的妈妈协商,且没有在这上面发生任何的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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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1 15:13
可以保住孩子的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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