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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问题

北京 08-27 08:18  悬赏 20  发布者:wxz197…… 给我留言  回答:(16)
个人户口迁出农村,户口转为居民户,房子已卖 ,是否意味着自愿放弃所属宅基地所有权?
问题补充:
得知该村拆迁消息,又回来要房子要地,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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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7 09:12
你好
一般不再享有宅基地分配权。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42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8-27 09:17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房屋已经出售的,房屋所属于的宅基地使用权也转给买家了,除非买卖合同无效。
回复时间: 2014-08-27 09:25
你好,咨询主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8-27 08:19
一般不再享有宅基地分配权
回复时间: 2014-08-27 08:20
房子卖了,宅基地也就卖了,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回复时间: 2014-08-27 08:31
这种情况应不再享有宅基地分配权.
回复时间: 2014-08-27 08:34
你好,一般不再享有宅基地分配权。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8-27 08:44
一般 是的
回复时间: 2014-08-27 08:57
你好,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
回复时间: 2014-08-27 09:23
你好,这种情况应不再享有宅基地分配权。
回复时间: 2014-08-27 09:32
你好,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这种交易都是无效的。可以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对方返还,但需返还他人所支付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4-08-27 10:09
你好,不会得到支持。你已经不是该村村民,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了。
回复时间: 2014-08-27 10:27
宅基地是使用权,不存在个人的所有权,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需要明确是否属于法律不允许的小产权房买卖,如果是居民购买农村村民房屋相应的法律关系无效。
回复时间: 2014-08-27 10:28
你好,一般是不可以要回的
回复时间: 2014-08-27 11:40
宅基地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才能享有使用权,如果户口已迁出,房子也没有了,是没有地的使用权的。
回复时间: 2014-08-27 15:36
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如果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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