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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辽宁-沈阳 12-01 19:46  悬赏 0  发布者:hlp840…… 给我留言  回答:(2)
一女士去世,房主是她的名字。一边是生活十八年的后老伴,一边是已结婚的女儿。(老伴是头婚,并无子女。)谁有权利分别配、继承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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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1 19:57
房产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女儿和后老伴都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0-12-01 20:36
如果房子是夫妻二人婚后取得的,首先要分出一半给男方。另一半作为女方的遗产,由老伴和女儿继承,也就是说,女儿能得到房子的四分之一,老伴能得到四分之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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