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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被条例相反的原因且作为被撞方被定为全责。

江苏-徐州 08-28 20:56  悬赏 0  发布者:wulong……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十字路口,我车左转与对方对行机动车右转刮蹭,我车右后轮与对方左前保险杠均受损,我与对方均无违反信号灯,交警现场定责我“左转车辆未让行对行右转车辆”,定我负全责。
当时只觉得怪异,回家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发现法规与交警所说完全相反,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被条例相反的原因且作为被撞方被定为全责。
我有行车记录仪记录当时我沿转弯线行驶,对方从侧后方撞上我,作为前车我无法避让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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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9 09:27
一般左转转大弯(大弧) 右转转小弯 如觉不对再去和交警理论
回复时间: 2014-08-29 06:22
可以申请复核的
回复时间: 2014-08-29 07:58
拿到事故认定书后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4-08-29 09:42
建议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交警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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