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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出纳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08-29 00:56  悬赏 25  发布者:st1989……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7)
我妈妈是一个公司的出纳,今天人家警察来了全给带走了 说去讯问 说没责任就可以走 有责任就处理了,我不知道我妈妈开没开过,我想问问如果开过而且上百万什么的,会怎么样?我能保证的是她没有那其中的一分钱,请问会怎么样 我现在很难受,求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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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8月29日 09时24分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如果你的母亲参与上述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如需委托律师可拨打我所免费咨询电话。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9 08:42
你好,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分析的。我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回复时间: 2014-08-29 08:52
如果她知情,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8-29 09:05
开过上百万的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回复时间: 2014-08-29 09:09
可能涉嫌犯罪,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介入维权,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8-29 09:47
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介入维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8-2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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