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刘海鹰  
已解决问题

信用社贷款无力偿还,信用社会怎么做?

 08-29 20:16  悬赏 0  发布者:紫蚊草110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泰州 回答:(1)
前年甲因购车向信用社贷款35万元,找了包括乙在内的四个担保人。去年到期后甲无还款能力,向信用社申请了延期,需要再次找这些担保人做担保。四个担保人中的乙因为担心甲的还款能力就提出要求,让甲写了一张35万的欠条,并要求甲的弟弟丙做担保人在该欠条上签字。为了帮助甲,弟弟丙无奈同意了丙签了字。(丙也是甲贷款的担保人之一。)今年甲的贷款又要到期了,但是甲却从去年年底至今,杳无音信,不知所踪。乙就找到丙,要求丙想办法偿还甲的贷款,不然就要以那张35万的欠条来起诉他。我想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在找不到借款人的情况下,信用社是先找担保人还是先处置借款人甲的财产(他名下有一套商品房,但是仍有未还清的房贷)?担保人乙让甲写的那张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丙应不应该承担那35万欠条的担保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8月29日 20时26分
35万元的欠条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是合法有效的。在欠条件书写担保人的,当然要承担担保责任。详情到所面谈。
追问:

但是甲并没有真实的拿到乙的钱,只是在银行贷了35万元,让乙做的担保人,担保人一共有四个呢,就是分摊到担保人身上,也不该有35万元呀?您所说的相反证据是指什么呢?

回答:

协商解决,可以分摊,如果判决,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个人还清。还清全部款项后,再向其他人追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的热心帮助,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石家庄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广西南宁
江苏南京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304
广东 深圳
人气:336
河北 保定
人气:287389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714
辽宁 大连
人气:12686
湖南 长沙
人气:5435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