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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女方堕胎,要求男方赔偿.

四川-绵阳 08-30 03:25  悬赏 20  发布者:zxc198…… 给我留言  回答:(4)
未婚,女方先孕近5月,因双方不同意结婚,女方决定不要孩子,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男方承担法律责任吗?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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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30 22:56
您好,男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8-30 07:01
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4-08-30 07:53
需要承担合理费用。
回复时间: 2014-08-30 16:14
不需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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