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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出嫁女土地补偿款的归属

 09-01 04:52  悬赏 0  发布者:139198……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8)
女儿出嫁二十年并户口随之迁出但因当地已经30年承包结束未分得土地,家庭土地承包人是父亲,现娘家征地,原本分给女儿的那份土地补偿款应改归女儿所有还是现在家庭父亲及弟弟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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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01日 09时12分
原本分给女儿的那份土地补偿款应该归女儿所有。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1 06:09
出嫁女儿在重新分的土地之前,原承包关系不变,所以,因承包关系得到的征地补偿款应归女儿所有。
回复时间: 2014-09-01 08:49
您好,应该归女儿的。
回复时间: 2014-09-01 09:03
因为出嫁时原承包关系不变,所以土地补偿款应该归女儿所有。
回复时间: 2014-09-01 10:14
虽然户口迁出丧失该村的农村集体成员资格,但是因为迁入村未分地建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所以你依然是原土地承包合同关系的一方,具有获得土地补偿款的资格。
回复时间: 2014-09-01 10:57
出嫁女儿在重新分的土地之前,原承包关系不变,所以,因承包关系得到的征地补偿款应归女儿所有。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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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9-01 12:11
应当归女儿所有
回复时间: 2014-09-01 14:20
应该归你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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