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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单位公示栏的内容转载到个人空间网页上是否违法

河南-濮阳 12-02 17:08  悬赏 5  发布者:UJa5678 回答:(2)
我是濮阳市一所小学的老师。暑假学校招聘了一批教师,成绩公布在学校的公示栏内。前段时间我把公示成绩拍成图片,在我的个人空间(QQ空间)发布了两天时间后删除。当时只是想做为一个资料方便朋友们查看。现在有一位同事觉得我把他的成绩放在网上侵犯了他的个人隐私,我已经向他表达了歉意。    请问:1、如果他起诉我,会有什么后果?2、如果他去找学校领导,学校有权为此事处分我吗?    盼望律师朋友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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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3 06:36
可能会让你赔礼道歉或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学校是否会处分你要看学校的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时间: 2010-12-03 17:29
不违法。你不应当承担责任。转发公开的东西,不侵犯隐私,而且,你没有非法目的,也没有因此获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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