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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背景复杂,请有胆识者发表看法

湖北-宜昌 09-01 16:30  悬赏 5  发布者:waaxy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案背景复杂,请有胆识者发表看法

国家电影局销毁原件为被告制造复印件伪证,竟导致一宗并不复杂的著作权抄袭案九年六审,时任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便曾是本案第一被告。后来,伪证事发,电影局特指派全权代表周建东处长先后七次和我谈判,坦承电影局“在采证方面有做错的地方”,并声称对我的一部影片“资助几十万元”作为“弥补”(应是资助制片方),还透露这份证据“是艺术处搞的”。艺术处长陆亮深陷恐慌,也随即和我通话辩解说制造这份伪证的“决定权”不在他,他是“被逼”造的伪证(所有通话均有录音)。我据此向最高法院申诉,曾被列为本案第一被告、现已出任最高法院院长的周强竟拖延两年至今不予裁决。近日,我再次向最高法院立案庭和周强发特快专递,最高法院竟公然拒收。请问:
一、在电影局销毁原件为周强等被告制造复印件伪证已被多份录音牢牢锁定的情况下,周强对我的申诉拖延近两年不予裁决是否属渎职枉法?
二、最高法院公然拒收申诉人的特快专递是否是法院新规?,若是,此新规是否合法?

                  本案原告 殷小英(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职称:正高专业三级)
                                         电话:132 7725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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