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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给多少合理?

江苏-无锡 12-03 10:40  悬赏 0  发布者:xyc197……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11月24日我汽车跟电动车相撞,对方脸上擦破了点皮,缝了十几针,在医院住了7天,现在伤者出院了,医生建议休息4周,期间我垫付了所有的医药费,去交警队处理时,对方提出还要5000块,我觉的太高,(处理的交警也认为太高了),但跟对方商量不通,你认为按照我们这里的标准我要给多少?我的车一直在交警队,要何时才能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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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3 10:54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4cm’以上,影响容貌就可构成级别赔得就多了;不够伤残的话,给予误工和补助就可以了。车子在事故处理完毕就可以,可以跟咨询交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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