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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后继母的房产要留给他前夫的子女,那我们兄妹是否能有继承权?

河北-廊坊 09-05 09:36  悬赏 0  发布者:沈丽英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家在2009年因父亲去死后,留下一栋宅基地房产,经过法院调解析产,我继母得到61平方面积,余下是我与哥两人分割,现在马上要动迁,我想问的是,动迁以后继母的房产我们兄妹两是否再可继承。因为动迁时一定要我们兄妹两签名,而继母想把动迁以后的房产以遗属方式留给他前夫子女。我们兄妹两是否能分到此份遗产,法院在调解书上并没有注明宅基地分他多少面积。只分给他地上房屋面积。在动迁时动迁组因我们是一本宅基地产证,把我们三户捆绑在一起,这样就影响了我们兄妹的利益。所以我想咨询动迁签名在前,遗属在后,如果遗属有效就没有我们兄妹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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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5 09:39
这是可以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14-09-05 09:45
可以通过遗嘱处理全部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9-05 09:40
属于她的部分,她有权安排。
回复时间: 2014-09-05 09:40
情况复杂建议携带材料面询当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9-05 09:43
既然判决已生效,原则拆迁办也应当与您们签安置分配协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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