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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可以2次征收吗?

浙江-金华 09-05 15:53  悬赏 0  发布者:小123宝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们和我老公是再婚夫妻,他之前有一子一女随他一起生活,我未育,我们一起生了一个儿子,老公所在地的计生办没给我们任何通知书的情况下口头通知我们缴纳罚款71000,我们当即缴纳并且取得发票,过几天计生办又口头通知说罚款不够需要再次缴纳,并且数额巨大,说我们有营业执照的并且有房产出租,这部分未缴纳,房产是我公公的,只是房产证做在我老公的名下,而且房子出租的租金都是由我公公收取的,租赁合同都是我公公的名字,我想请问下我可以拒绝再次缴纳罚款吗,还有他们不给我开计生证明是合理的吗?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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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5 22:46
原则上不可以,一事不再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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