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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赔付问题

湖南-长沙 09-05 18:49  悬赏 0  发布者:688309……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2011年9月工伤十级公司支付了垫付医疗及社保赔付15000多元  2012年9月 本人离职公司未赔付公司负担部分补偿, 现在2014年9月了 过了2年我还能拿到补偿么 如果能拿 要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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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5 19:08
涉及诉讼时效问题。可以争取与公司先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05 20:54
你好,涉及诉讼时效问题,已经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了
回复时间: 2014-09-07 11:06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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