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刘哲  朱建宇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赔偿

湖北-宜昌 12-03 17:36  悬赏 5  发布者:780154……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于四月二十二日下午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对方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导致本人左肱骨粉碎性骨折,本人于六月十号办理出院手续,全休两月,因两月休息不能痊愈,由医院出具证明再次续休四个月之后于十一月三十日进行伤残鉴定评估,伤残鉴定评定为外级,误工时间评定为:四个月《自受伤之日起》,咨询:误工时间是以伤残评定为准吗?医院出具的休息时间还有法律依据 吗?误工时间应该确定为多少天??
问题补充:
医院出具的证明还有效吗?本人由于涉及到二次内固定拆除手术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3 17:38
以伤残评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0-12-03 18:08
你好,够成伤残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前一日。
回复时间: 2010-12-03 20:53
你好,够成伤残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上海黄浦区
山东淄博
安徽合肥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1400
湖南 长沙
人气:543791
安徽 合肥
人气:28259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7786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26
河南 郑州
人气:5309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