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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该如何办理

 09-07 11:55  悬赏 0  发布者:BINGKU……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3)
我们结婚证在内地领的,现在我随军户口在部队,想离婚该怎么办?名下有一套房贷未还完的房子,婚龄13年,一子随我在内地生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07日 14时25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诉讼离婚一般去对方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这个住所地法院,首先指对方的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所在地与对方目前的住址不一样,且对方已经在目前这个住址连续住了1年以上,目前的这个住址就是法律上讲的经常居住地。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明白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7 12: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2,诉讼离婚一般去对方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这个住所地法院,首先指对方的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所在地与对方目前的住址不一样,且对方已经在目前这个住址连续住了1年以上,目前的这个住址就是法律上讲的经常居住地。
回复时间: 2014-09-07 22:24
您好,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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