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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在医院无故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重庆 12-03 22:06  悬赏 0  发布者:冤,痛 给我留言  回答:(3)
当一个病人病情很严重(肚子和背部疼痛)没经过挂号、体检等检查,就直接注射药物吗啡针,检查心电图时,已查出病人心跳有问题但是医生不做相应的检查,还叫病人去做尿检。尿检时在病人清楚的说不能进行小便时,还强烈要求病人去进行小便,在小便过程中,病人突然休克,医生不进行及时抢救,耽误时间。前后才一个小时时间,病人就因为心脏瘁死死亡。而且医院不负责任,还乱写病例,在病人死前,也没下病危通知书,输水时灯光不亮还让病人家属找手电筒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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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2-03 22:10
向你们当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0-12-04 11:31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认定,如果不是医疗事故,也可以追究医院由于过错导致的损害。
回复时间: 2010-12-04 12:21
你好!
医院是有责任的,应当及时尸检以查明死亡原因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修改,同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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