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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闹致伤

山东-潍坊 09-08 08:55  悬赏 0  发布者:123456…… 给我留言  回答:(3)
上班期间,因同事找事打闹,致使同事摔断胳膊,事过两个月后,同事的家人又来找事,要求我赔偿所有费用,可是起因是同事先找事,才致使他受伤的,我本来想付一半的医药费,可他的家人不算,还威胁要打断我的胳膊,我想咨询一下,法律上这种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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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8 09:05
这是要双方共同承担的
追问:

谢谢您,也就说即使上了法庭,也不会只有我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9-08 09:06
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追问:

谢谢您,这样如果协商的话,我赔偿一半不过分吧?

回答: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差不多。最终根据具体证据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9-09 20:33
双方共同承担,即按各自的过错分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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