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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咨询。。

 09-09 18:29  悬赏 10  发布者:zhuguo……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河南 回答:(2)
结婚五个多月,没领结婚证的。男方提出不过后去女方家闹了两三次,
现在男方要女方赔偿10万结婚所有费用钱,试问,这是男方提出的不过的,女方是不是可以拒绝他所有的要求,现女方怀孕快5个月打掉一个孩子等于生一个孩子,男方是不是应该需要做出赔偿,法院会支持女方吗?(如果男方不要求赔偿女方也不会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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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09日 18时33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打掉一个孩子,女方可以要求适当的医疗费和营养费;没有赔偿。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结婚彩礼送了4万多,结婚女方买的也有东西,如果全额退款是不是对女方很吃亏,人家女方跟他了几个月,他说不过了,还要退还他钱,是不是太便宜男方了?如果男方起诉返还彩礼,女方是不是可以不支付

回答:

我已经讲得很明白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9 18:45
已经回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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