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酒后闹事被别人打骨折了应该怎么处理?

辽宁-大连 09-10 09:16  悬赏 20  发布者:黄均杰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喝酒喝多了骑摩托回家 在小区门口差点被突然多出来的栏杆刮到,所以很气愤随口就骂了几句 被当时经过的物业经理听到了 当我知道他是物业经理以后更加生气 就把他一顿骂 但物业经理看我喝多了就没有打我和骂我 原本就要结束时 过来一个人 我也不清楚他说了什么 但我也把他骂了 最后我俩就打起来了 他就把我的腿打折了 这样的事应该怎么处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0 09:17
收集证据,及时报警解决或到法院起诉维权。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3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9-10 12:03
鉴定伤情,属于轻伤以上的,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9-10 09:21
1,关于刑事责任的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 程度的损害,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方已经有伤者经过鉴定构成轻伤,那么你们全体参与殴打对方的人都需要对这个轻伤负责,作为共犯承担全部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 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 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我的补充: 2013-05-31 23:23
2,关于民事赔偿的问题。
无论你和你朋友怎样承担刑事责任,都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对方 赔 偿医 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 经 过 鉴定 伤者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
费用金 额 可 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包括你 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 医 药费、住院费、 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 相关费用支出证 明确
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 身 体尽快康复而购 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 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 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照 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 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 平均 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况 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 职工 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 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 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 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 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 费 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 算; 
(5),伤残 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 等级、受害 人户籍地或 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 础 计算。按 照当地公布的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或者 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标 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 算。但六 十周 岁以上的,年龄每 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 周岁以上 的, 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 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 的,包括物品的维 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 为 限。应当提供购买 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 物品 的价值,如果无法 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 定结论 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9-10 11:06
报警处理此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辽宁沈阳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4124
广东 深圳
人气:140968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89
湖北 襄阳
人气:440890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3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3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