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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三改一拆强行霸占我家房子

浙江-绍兴 09-10 21:58  悬赏 0  发布者:气愤的人20……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在浙江农村有82年的老宅,84年交了罚款,收款的名目为临时建筑使用费,但收款适用文件是罚款的文件,现在镇政府在没有公示,没有经过我家同意的情况下把那块地批给别人做宅基地,强行拆除。没有任何赔偿。请问我们交的钱算罚款么?他们的宅基地是合法么?法院能立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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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1 05:23
缴纳了罚款,并不代表属于合法建筑。
回复时间: 2014-09-10 22:02
从你的介绍看来,政府至少存在程序违法问题。你可以组织好相应的证据(如:谁强拆的,有没有法律文书,是否送达,决定机关是谁,执行机关又是谁)可以起诉相关部门。
【该问题由浙江坚定律师事务所王越华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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